津巴布韦的法定货币可以直接定为美元以摆脱通涨吗?
津巴布韦的这种方式等同于把孩子抱出了狼窝又送进了虎口。当年津巴布韦在打击白人和没收白人土地和财产的过程中,促使大批的资金和企业外逃,最后造成了本币的大幅贬值,从上世纪80年代的1津巴布韦可以兑换0.8外元,到了大幅贬值后吃一个路边早餐也要几百万津巴布韦币,最后到了货币体系崩溃,只能用外元作为交易货币。
一场声势浩大的夺回被白人占领的土地和掠夺财富的斗争中,却最终把本币消灭了,不仅让老百姓变得更加的贫困,而且还永无休止地更大的盘剥。虽然摆脱了通胀,却进入了更大的贫困,而且无时无刻地向外国纳税!
为什么说是向外国纳税呢?因为外国可以用几外分就可以印刷100外元的纸币,而这99.9%的收益就是铸币税。
津巴布韦全面实行外元交易等于在国内和国际的全部交易和支付的过程中都需要缴纳铸币税,即便用另外的一种说法,如果津巴布韦每年外元货币总量为5000亿,而外元以2%的速度进行贬值,那么每年就要缴纳100亿的货币贬值费用。
大凡有一点经济自主权的国家或地区,都希望拥有自己的货币,至少也要像欧元区那样享受其货币铸币权带来的好处。
下面还是以津巴布韦为例,如果国内的基础货币量为4500亿外元,而外汇储备500亿外元。那么4500外元价值的津巴布韦币就是国内央行的范畴,只有500亿外元的外汇才是被征收外元铸币税,如果其中还有日元、欧元,那么外元铸币税会更少,最多也就是10外元的货币税(按2%贬值),而不是每年100亿的高额铸币税。只有自主的货币体系才会更好地免于被外元征收高额税,津巴布韦的这种货币政策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呀!
广告位 |